湖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最高奖励30万元

08.06.2016  11:08

      6月7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省禁毒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新出台的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新举措。
  
  根据《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打击毒品犯罪、治理严重毒品问题有特殊贡献的举报人,一次性最高可获3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奖励办法于6月10日正式实施
  
  这是湖南首次出台大力度的奖励举措,意在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鼓励市民积极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办法于2016年6月10日正式实施。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李介德表示,希望全社会能够更多地关注禁毒、关心禁毒、参与禁毒。
  
  “湖南省委、省政府明确将举报奖励作为全省禁毒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将长期有效开展下去。”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庄大力介绍了《奖励办法》的具体奖励标准。
  
  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举报行为,给予举报人100元-8万元不同标准的奖励;举报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经省公安厅审批后可提高奖金额度,最高奖励30万元。对举报人能详细提供毒品违法犯罪事实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关键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的,在原奖金额的基础上可以上浮20%给予奖励。
  
   鼓励快递、物流、安检、旅检参与禁毒
  
  除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等禁毒职能部门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追诉、监管的人员,其他主动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提供、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事实、证据和线索,或者直接扭送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按规获得奖励。
  
  “快递、物流业成为贩毒新媒介,也成我们监管的重中之重。”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刘湘奇介绍,贩毒手段花样翻新,通过物流快递方式运输已成为当前毒品贩运的新特征。此次《奖励办法》重点鼓励快递、物流、安检、旅检工作者积极参与禁毒工作,筑牢安全防线。
  
   4种方式参与举,领奖途径便报捷
  
  市民有4种方式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湖南省公安厅举报电话:110或0731-84590854;信件邮寄或来访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10号,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微信:湖南禁毒;互联网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为了确保奖励到位,湖南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明确专门领导和人员,负责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工作。市民领取奖金的程序也很简单,可身份证领取,可银行转账,可委托他人,也可邮寄。符合奖励条件的,在30个工作日内便可拿到相应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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