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确举报毒品犯罪奖励标准 最高可奖30万

07.06.2016  17:26

6月7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省禁毒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

华声在线6月7日讯(记者 张鼎峰 通讯员 樊佩君)“市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奖励30万!”今天,湖南省政府新闻办、省禁毒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举报奖励办法》),此办法将于2016年6月10日正式实施。

最高可奖励举报人30万

毒品违法犯罪较一般违法犯罪更具隐蔽性,毒品交易双方都是法律追责对象,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被害人,也没有报案人。”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李介德介绍,发动群众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有利于公安机关拓宽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和信息来源。

据介绍,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举报行为,给予举报人100元-8万元不同标准的奖励。举报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经省公安厅审批后可提高奖金额度,最高奖励30万元。

对举报人能详细提供毒品违法犯罪事实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关键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的,在原奖金额的基础上可以上浮20%给予奖励。

明确规定奖励对象和条件

什么人可以是奖励对象?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庄大力介绍,主动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提供、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事实、证据和线索,或者直接扭送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但不包含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等禁毒职能部门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追诉、监管的人员。

此外,获得奖励应当符合4个条件,所举报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了重要或关键性作用;举报的情况对破案有重大价值,且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五种举报方式,鼓励实名举报

根据《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采取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举报。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

目前,省公安厅公布的举报方式有5种,分别是电话举报、短信举报、微信举报、来信举报和当面举报。省公安厅举报电话:110或0731-84590854;信件邮寄或来访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10号,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微信:湖南禁毒;互联网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为了确保奖励到位,湖南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明确专门领导和人员,负责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工作。市民领取奖金的程序也很简单,可凭借身份证领取,也可以银行转账,还可以委托他人或邮寄。符合奖励条件的,在30个工作日内便可拿到相应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