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新规: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最高可获奖励30万元

08.06.2016  03:00

(今天上午,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了《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

(湖南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李介德做了新闻发布。图片由星辰全媒体记者  王希文/摄)

   星辰在线6月7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王希文) 今天上午,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了《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举报重特大涉毒犯罪,需提高金额的,经省公安厅批准后执行,但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该办法将于2016年6月10日正式实施。

  举报途径多样 鼓励实名举报

  《举报奖励办法》对群众参与举报的范围、途径做了详细规定。市民有4种方式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湖南省公安厅举报电话:110或0731-84590854;信件邮寄或来访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10号,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微信:湖南禁毒;互联网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为了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可获奖励的举报人员不包含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等禁毒职能部门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追诉、监管的人员。

  “为了确保奖励到位,湖南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明确专门领导和人员,负责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工作。市民可身份证领取,可银行转账,可委托他人,也可邮寄。符合奖励条件的,在30个工作日内便可拿到相应的奖金。”湖南省禁毒办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刘湘奇介绍。

  详细规定举报标准 最高可获奖30万元

  《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采取物质奖励方式,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举报行为,给予举报人100元到8万元不同标准的奖励。举报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经省公安厅审批后可提高奖金额度,最高奖励30万元。

  “对举报人能详细提供毒品违法犯罪事实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关键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的,在原奖金额的基础上可以上浮20%给予奖励。”湖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庄大力介绍。

  “快递、物流业成为贩毒新媒介,也成我们监管的重中之重。”刘湘奇介绍,贩毒手段花样翻新,通过物流快递方式运输已成为当前毒品贩运的新特征。此次《奖励办法》重点鼓励快递、物流、安检、旅检工作者积极参与禁毒工作,筑牢安全防线。

  湖南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李介德认为,办法的出台,既是拓宽涉毒线索来源的需要,也是减少涉毒社会危害的需要,从源头上解决毒品问题的需要。“出台《举报奖励办法》,搭建便捷参与平台,人们群众成为禁毒工作的参与者、亲历者,也成为禁毒成果的共享者、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