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进一步加强豆制品米粉的监督管理 推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   履行市场摊位管理责任 严禁租而不管 管而不严

24.05.2016  11:07

                                          记者:朱麟

    今天,市食药监局发布了《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豆制品、米粉和湿面监督管理的通告》。


    《通告》要求豆制品、米粉和湿面生产加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证照,严禁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制售分离小作坊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现场制售小作坊应当依法进行登记管理。依法实行豆制品、米粉和湿面包装销售、随货清单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


  豆制品、米粉和湿面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或摊位)出租者应当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督促豆制品、米粉和湿面经营者办理好相关证照,严格审查入场生产加工者的许可(登记)资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食药监管部门,严禁租而不管、管而不严。


  餐饮服务提供者,学校、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依法建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并及时公示豆制品、米粉和湿面的来源信息。


  坚决打击“一非两超”、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卫生条件脏乱差的“黑作坊”;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非法购进无证产品、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的经营使用单位。


    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