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中院在迎接党的十九大新闻发布会上就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答记者问

23.10.2017  15:48
  湖南法院网讯 10月20日上午,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署先在全市政法战线迎接党的十九大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媒体记者提问,详细介绍了湘潭中院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成效。

  胡署先指出,湘潭中院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省法院首创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于2016年6月制定并下发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中院按照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等类别分设5个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在对案件进行研究讨论时,能够及时发现同类型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并在对此案裁判观点进行梳理后,及时总结法律适用意见供合议庭参考,统一了裁判尺度,实现同案同判的效果。

  对于专业法官会议形成的审判经验和成果,湘潭中院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审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全市法院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请示制度》等9个相关制度意见,已经在全市法院审执工作中推行。

  2013年以来,湘潭中院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84次,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568 件。讨论意见被合议庭、主审法官采纳率达 98%,经专业法官会议研讨过的案件没有一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胡署先表示,实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以后,全市两级法院的案件质量更加有保障了,制度更加完善了,效率更加提高了,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也更加到位了。 来源: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