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湖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22元 同比增10.1%

22.01.2015  02:06

  中新网长沙1月21日电(记者 邓霞)21日,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在长沙通报了2014年统计调查数据。2014年湖南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2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7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6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9%。

  据分析,2014年湖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收入水平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增幅略有下降。二是财产性净收入和经营性净收入增长较快,收入构成更趋合理。三是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从高低收入群体来看,高低收入比由上年的9.38:1缩小到9.02:1;从城乡来看,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80:1缩小到2.64:1。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总队长庞晓林表示,2014年湖南居民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主要因素是养老金、低保、新农合补偿标准以及惠农政策补贴的提高,以及农村居民家庭非常住成员外出打工寄回带回和赡养抚养收入的继续增加。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湖南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发展享受型消费比重上升。食品烟酒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1.9%,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居住类支出所占比重为20.4%,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成为支撑居民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其支出所占比重为13.3%,比上年上升1.9个百分点;交通通信和医疗保健消费也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此外,网络购物成为居民消费的新风尚。2014年,湖南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支出达108元,增长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