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部署推进区县(市)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

23.03.2016  11:17

长沙部署推进区县(市)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

实现上下协同、一体推进、整体提升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3月22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甘艳 陈红兵)今天上午,长沙市推进区县(市)一体化建设现场会在宁乡县坝塘镇召开。会议宣读了市委印发的指导意见,就推进全市区县(市)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据悉,此举有利于实现区县(市)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上下协同、一体推进、整体提升。

根据指导意见,长沙要求各区县(市)纪委按照深化“三转”的要求,在已完成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和厘清内设机构职能定位,坚决退出与主责主业不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选优配强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力量,人员编制向执纪监督一线倾斜,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人数要占纪检机关总人数的60%以上。同时,全面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采取单独派驻、综合派驻两种形式,并以综合派驻为主,实现对区县(市)直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

此外,要落实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责要求,建立健全村(社区)纪检组织。其中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专岗,配备专职副书记,至少配备1名专职纪检干事,乡镇(街道)纪(工)委委员一般为5名,注意选配敢于坚持原则、勇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干部。各村(社区)要在党支部(总支)班子成员中明确1名纪检委员,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可以成立纪检小组,已成立村(社区)党委的,可适时成立村(社区)纪委。

会议现场,各县市区纪委书记们还实地观摩了坝塘镇纪委片区联动协作工作,观看了宁乡县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情况展示,听取了宁乡县委、县纪委负责同志的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