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开设36个增值税委托代开代征窗口

05.05.2016  11:16

  原标题: 湘潭开设36个增值税委托代开代征窗口

  湘潭在线5月5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王超)备受关注的“营改增”试点工作5月1日已正式在湘潭全面推开。5月4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为做好“营改增”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相关工作,确保纳税人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市国税、地税已明确将在全市地税系统开设36个代征窗口。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他们将派出培训师对代征窗口的操作人员进行辅导和培训,采取先观摩操作再实际演练的培训形式。

  另外,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也提醒,纳税人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营业税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6月30日。5月1日前,若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