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初步建立“8+1”社会救助体系

22.10.2016  15:06

   星辰在线10月22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匡春林) 湖南已初步建立起“8+1”社会救助体系,中央和省级财政5年来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570亿元,其中下拨救灾资金26.88亿元……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迎接党代会 建设新湖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化改革,充分发挥了民政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

  全省现有城市低保对象115.7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99.3万人、城乡特困人员50.8万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44.8万人、城市特困人员6万人)、重点优抚对象76万人、城乡孤儿3.8万人,年均灾害和冬春救助500多万人次、医疗救助500多万人次、临时救助46万户次、流浪救助30多万人次、慈善援助10多万人次。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省委省政府提出,到2018年,全省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比例达75%以上,到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目前,湖南已初步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与社会参与的“8+1”社会救助体系,中央和省级财政5年来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570亿元。

  与此同时,一系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也在稳步推进。制定实施全省低保统一指导标准制度,城乡低保标准实际分别达到428元/月和260元/月,较2012年提高36.3%和70%;月人均救助272元和123元,较2012年增长21%和41.4%。今年,全省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精准扶贫,将对一批农村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农村低保政策保障兜底脱贫。建立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制度,城市年均供养5185元;农村集中和分散年均供养6220元和3265元,较2012年增长71.3%、54.4%。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在19个市县开展“救急难”试点,次均救助水平达到682元,较2012年提高32.7%。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初步实现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制度衔接,“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县级全覆盖。

  防灾减灾:五年救助受灾群众2600多万人次

  今年,我省遭受自1998年以来最大洪涝灾害,进入汛期后,全省共发生32轮强降雨过程,共造成14个市州1595.6万人次群众受灾。灾情发生后,湖南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紧急下拨救灾应急资金2.72亿元和一批救灾物资。目前,灾后重建正在有序进行,受灾倒房群众新年前有望搬进新家。

  近年来,湖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得到加强。5年来,全省累计下拨救灾资金26.88亿元,救助受灾群众2600多万人次,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和修缮因灾倒损住房16.8万间。目前,已在长沙建成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在市州建成7个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25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投入2400万元,支持创建201个国家级和738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发展基础灾害信息员5.4万名。

  接下来,湖南将支持5个市州、50个多灾易灾县、500个城乡社区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00个,建设城乡应急避难场所1000个,建设省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和救灾物资管理信息系统。

  养老服务:加快各地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

  我省1996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5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164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7.17%,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144万人。

  近年来,湖南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2012年到2015年,全省新增养老床位9.2万张,养老机构床位已达27.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23张。建成社区(村)基层养老服务设施9156家,民办养老机构210所,民办养老床位3.5万张,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000余个,城乡社区(村)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36.5%和22%以上。根据目标,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养老床位53万张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0%以上。接下来,湖南将加快推进长沙、湘潭、常德、郴州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有效衔接,增加全省护理型床位。

  湖南是劳务输出大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一直是民政工作的重点之一。目前,湖南已初步完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对81万名留守儿童实施建档立卡关爱保护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