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宁夏发言

24.11.2015  14:25

  坚持“五个同步” 挖掘扩面资源

  整区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5年11月23日)

 

  宁夏作为全国首批三个全民参保登记试点省区之一。我区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以信息化“省集中”建设为基础,坚持“五个同步”,以入户登记调查为抓手,挖掘扩面资源,目前累计登记入库44.6万人,登记率达到81%,新增参保7.8万人。作为试点省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形成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主导强力推进。自治区政府以宁政办发〔2014〕179号文件转发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安排部署工作,督促落实进度。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人社部门牵头,公安、财政、经信、民政、卫生计生、质检等部门协同配合,定期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三是落实部门职责。公安部门提供全区常驻人口户籍信息,完成与参保人员信息比对;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用于软件开发,并将后期运行经费一并列入预算;质监部门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核准单位基本信息,便于按单位排查登记。四是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全区全民参保登记库、社保“一卡通”信息系统库与公安户籍信息库互联互通,建立了动态数据核查比对机制。结合全区部署开展户籍人口信息无相片人员清理工作“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将登记调查核实的死亡人员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安户籍部门进行户籍注销。

  二、整区推进,统一安排部署,同步落实目标责任。我区充分利用基层服务平台健全,区级数据大集中,社保“五险合一”经办体制改革启动的优势,全区所有地市、县(市、区)同步推进。一是全区统一启动时间。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区启动大会,各地同步动员部署,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到政府重点工作,予以全面推进。二是全区统一登记调查范围。我区全民参保登记的调查范围重点是宁夏户籍人口,调查方式是“先比对,后入户”,社保与公安户籍信息比对生成应登记未登记人员,先以户籍为单元,按照本人行政区划地,形成人员花名册,作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登记调查的名单。然后向单位、厂矿企业、建筑工地等铺开,逐步扩大登记范围。此外,将我区应登记人员信息全部提交人社部,利用全国异地参保信息查询平台,共比对出应登记人员中在自治区外参保22.4万人,由自治区统一批量处理,直接在信息库中登载人员身份标示,以解决跨省异地居住人员重复参保问题。三是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区人社厅统一指导,各市县人社部门落实责任,社保局牵头,医保中心、就业局配合,指导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开展信息登记调查。四是全区统一考核。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纳入自治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围,参保登记任务层层分解市县,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计划执行的约束力。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实行月调度、季汇总、年评估的办法,促进各地抓好落实。

  三、五险统一登记,实现险种信息同步互通。通过全区统一的“省集中”信息平台,筛查比对出登记人员五险参保情况,打通了参保信息“纵横”共享的通道(“纵向”: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共用网络操作平台;“横向”:每个人各险种之间信息互通互联),为五险同步开展参保登记提供信息支撑。例如,通过自治区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即时可以从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库链接获取信息,将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人员信息“横向”比对后,全区有34.08万人参加养老保险而未参加医疗保险。

  四、参保登记和数据核查同步进行,提高入库数据质量。我区以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为契机,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将未参保人员的登记和已参保人员的错误信息清理同部署同开展。针对社保数据库中人员身份证号码不符合编码规则、公安数据库中没有查到身份证号码、社保与公安数据库中姓名不一致人员等未实名登记情况,采取按人员参保状态分类处理的办法开展数据清理核对,采集准确信息后进行变更登记录入社保数据库:对中断缴费人员,通过发布告示、委托街道社区、行政村组联系寻找;对正常缴费人员,通过开具缴费核定单即时更改;对离退休人员,通过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手段加以核实。

  五、登记与扩面同步落实,力争全民应保尽保。我们及时将登记入库的未参保人员信息,按照未参加的险种、户籍所在地、用人单位进行分门别类,整理汇总,分发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多方联系,积极动员参保缴费,及时将登记成果转化为扩面成果,逐步将游离在制度之外的应保未保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在人社部和部中心大力支持下,我区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人员流动性增大,我区在实施“生态移民”中出现了大量空挂户,无法精准核实人员信息;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非固定参保群体,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长期联系不上,登记难度大。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此类问题:通过登记核准空挂户身份,及时与公安户籍部门联动进行销户处理;完善流动劳动力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员按乡镇、行政村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并和流入地建立通畅的对接机制,为动态登记创造便利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借势国家第二批启动试点的东风,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出乡镇、村级参保登记示范点,树立典型,推广示范。二是细化登记制度,制定全民参保登记考核评估办法,规范登记方式方法,建立督导机制。三是推行社保购买公共服务,解决基层经办管理服务人手不足问题。四是推进“五险合一”经办体制改革,实现一个机构登记与参保扩面协同推进,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