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部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明起施行

30.04.2015  11:38

  湖南日报4月29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谢忠东 徐利平)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部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条例》施行之日起,2001年出台的《湖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2006年出台的《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于2014年11月26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条例》共7章35条,涵盖人力资源市场的培育建设、促进与扶持、求职与招聘、人力资源服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环节。将“保护劳动者、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的立法目的列入总则。同时,劳动者的求职行为相对于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招聘行为,处于弱势地位,《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招聘中的3项义务与9项禁止行为。

  对于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和建设中的职责、职业介绍服务许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新兴业态的发展等,《条例》也有具体规定。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湖南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法规和政策体系。

  今天,还是全省统一的《条例》宣传活动日。在中南大学铁道学院,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胡伯俊围绕《条例》与大学生对话,着重向他们解释《条例》对用人单位招聘行为的重点规范,在维护大学生等就业群体的权益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