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法院审理首例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案

13.12.2017  03:28
  湖南法院网讯  12月7日下午,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韶山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诉韶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第三人刘立新行政确认一案。

  该案由刑事行政庭庭长唐春斌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韶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韩伟军在收到法院通知后出庭应诉。该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该案也是最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韶山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行政机关行政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此次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来,韶山法院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逐步常态化。 来源:韶山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