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天然气价执行新“阶梯标准” 水价上调0.1元

28.12.2014  12:55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长沙晚报报道  新年即将到来,记者昨日从省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从2015年1月1日起,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天然气价格和自来水价格都将进行调整。其中,天然气价格将执行新的“阶梯标准”,而自来水基准价格会上调0.1元。

  气价

  第一档气量由600立方米

  减少至390立方米

  目前,长沙的天然气价格为居民用户年度购气量600立方米(含600立方米)以下的,作为优先类用气,实行第一档气量气价,即2.45元/立方米;年购气量超出600立方米的部分,作为允许类用气,实行第二档气量气价,每立方米上浮0.55元,即3元/立方米。

  而新的《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含本数),2.45元/立方米;第二档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至600立方米(含本数),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2倍计算,为2.94元/立方米;第三档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5倍计算,为3.68元/立方米。

  省发改委表示,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取暖及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地社区证明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过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

  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调整至2.68元/立方米

  自来水价格也有调整。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由于2015年1月1日起将调整长沙市城区水资源费(调整范围不含望城区),各类供水价格在原终端水价基础上分别上调0.1元,即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格由2.58元/立方米调整至2.68元/立方米。第一次抄表仍按原价格执行,第二次抄表时方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目前,长沙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格为2.58元/立方米,其中供水价格为1.51元/立方米,包括1.31元/立方米的自来水价,0.2元/立方米的引水工程费;另外由供水企业代收的还有污水处理费0.7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02元/立方米、垃圾处理费0.3元/立方米。

  两年前,长沙率先实行城市水价改革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自来水平均价格由每立方米1.37元提高到1.57元,低保户每月免费用水量从4立方米增加到6立方米。“实施阶梯水价以后,城市居民中85%以上的用户没有增加水价负担,带来的一个最大效果是很大一部分居民的节水意识和环保意识都大大增强了。我们统计的数据是,每年大概有10%的水量下降和节约。”长沙市供水公司董事长金凯军表示。

  从明年1月1日起,对全省所有城镇居民将全部推行用水阶梯价格,第一阶梯水量每人每月3.6立方米,四口之家每月不超过15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为每人每月5.5立方米,四口之家不超过25立方米。经测算,80%的城镇居民家庭属于第一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