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研究实施机动车增长控制政策

17.01.2015  17:10

  红网长沙1月17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谭旭燕)在1月16日召开的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大会上,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简称为《意见》)。

  《意见》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土壤和辐射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意见》提出要突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汽车、电子、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实施渣土运输扬尘控制标准化管理。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排气工况检测,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严格执行国家车用燃油标准,研究实施机动车增长控制政策,大力推行绿色出行方式,实施公交优先战略。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长沙将全力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明确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强浏阳河、捞刀河、湘江长沙段、株树桥水库等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加大湘江长沙库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强化饮用水源和重要水环境功能区监测,加强水环境污染源监管和在线监控。新、改、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推进截污管网建设,实现城区配套管网全覆盖,城区排污口全截污。

  在噪声污染控制方面,长沙市要调整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合理规划城市主干道、快车道两侧用地,逐步完善城区范围内邻近道路、高速公路及城市主干道、快车道、高架桥、立交桥的居民集中区敏感地段噪声防噪设施,降低主干道两侧交通噪声影响。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严格实行禁鸣、限行、限速措施,建设低噪声路面,主要交通路口建立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设施在线监控。

  在土壤和辐射污染防治方面,长沙市将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示范,加快黑麋峰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启动城市清洁焚烧固废厂和长沙市第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完成长沙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各区域中转设施,合理规划垃圾运转、处理项目周边用地性质,健全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及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