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正式出台家暴告诫制度 告诫书由警方制定送达

26.11.2015  10:10

  本报11月25日讯 今天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组、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妇女联合会联合组织召开了“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纪念大会,并出台了长沙市家暴告诫制度,让家暴认定“有据可依”。

  会上公布了由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妇女联合会三部门共同制定的《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该办法是公安机关为督促加害人改正、有效减少二次施暴行为,对未达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程度的家庭暴力行为作出了行政指导。

  根据该办法,公安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求助,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后,可根据相关事实、证据等,向加害人送达《家庭暴力告诫书》。社区民警和村(社区)妇联组织在收到抄送的告诫书后,对当事人提供帮助并进行回访。如果加害人经告诫后拒不改正,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家庭暴力告诫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也可作为人民法院处理涉家暴人身伤害刑事案件的酌定从重情节。“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有效震慑家庭暴力行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动法治长沙、平安长沙建设进程。

  释疑

  A、告诫制度适用哪些范围?

  告诫制度只针对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规定,与行政处罚进行紧密衔接。

  B、告诫制度中有哪些时间规定?

  家庭暴力告诫由事件发生地公安派出所自受理家庭暴力报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此外,社区民警和村(社区)妇联组织应当在一个月内共同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市州连线

  常德多部门参加反家暴工作培训

  本报11月25日讯 23日,常德市妇联联合多部门开展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培训,市人大内司委及市公、检、法、司、民等12个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了培训。这是常德市各区县常委、政法委书记首次参加此类业务类培训。

  培训由常德市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明主持,湖南警察学院家庭暴力防治研究所所长、副教授欧阳艳文主讲,系统阐述了为什么要干预家庭暴力、怎样干预家庭暴力等。此次培训,将有助于“家暴不是家务事”成为各部门公职人员共识,也将增强家暴干预者的意识和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