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挂牌运行

06.06.2018  09:41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挂牌运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钟钢,长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新平共同为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
  环境资源审判庭的职能,主要是依法审理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案件,比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等环境违法案件以及滥伐林木、非法捕猎等破坏生态的案件。
  钟钢强调,长沙中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对于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审理执行环境资源案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为“美丽长沙”贡献力量。
  肖新平表示,要在保护“母亲河”“母亲湖”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的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生态安全保护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