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小区配套幼儿园政府划地 年增50所公办普惠园

23.12.2014  11:45

  10月24日,长沙一所幼儿园内,小朋友们在进行足球训练。图/记者谢长贵

  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商新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移交给当地教育部门管理。实际情况中,因为开发商是自己买地建幼儿园,却要交给政府管理,移交总是有诸多阻力。12月20日正式实施的《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划拨及产权移交的实施办法》解决了这道难题。按照新规定,配套幼儿园所占地不纳入开发商购地范围,也不纳入小区容积率统计。配套幼儿园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须在30天内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

  为推进公共教育资源移交,长沙市政府组织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教育局研究并出台了《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划拨及产权移交的实施办法》(简称为《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不纳入开发商购地范围,开发建设单位须无偿将幼儿园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使用。该文件于12月20日正式实施。

   影响每年可新增近50所公办、普惠园

  长沙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周振飞介绍,2010年10月,国务院出台文件要求开发商将公共教育资源移交给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截至2013年底,长沙市有公办幼儿园294所,三年新增公办幼儿园115所。然而,作为开发商来说,自己花钱买的地,自己建了幼儿园,还要交出去给政府,自然是不大乐意的。所以移交总是会碰到阻力,很多开发商把建幼儿园无限期地拖延下去。

  考虑到多方因素,长沙出台新的《实施办法》。按照新规定,开发商购买了地,建好幼儿园,将幼儿园移交给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园所占地将不纳入开发商购地范围,也不纳入小区容积率统计。这在全省率先提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为划拨方式。

  周振飞表示,对于2010年10月前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教育部门将与其协商移交,“如开发商不愿移交,也会要求其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如果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都移交给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初步估算,长沙市区每年将因此增加近50所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要求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偿移交教育部门

  《实施办法》要求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划条件核实配套幼儿园的用地范围和建筑面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核实配套幼儿园的净用地面积,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配套幼儿园配建情况做好核费收费工作,对配套幼儿园按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税费减免。

  配套幼儿园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须在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无偿将幼儿园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使用,并做好相关手续和资料的交接工作(包括工程前期手续、竣工图纸等所有档案材料)。接收移交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办理幼儿园的土地、房屋登记手续。房屋登记机构应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开发建设单位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移交协议,将配套幼儿园房屋产权办理至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名下。

  标准按生均15平方米计算配套用地规模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提供。根据《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按每千居民有40名适龄幼儿入园和生均净用地面积15平方米的标准计算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规模,并在规划条件书中明确。最小用地规模的配套幼儿园净用地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米。配套幼儿园不足4个班的,可不划拨建设用地。

  城镇小区居住人口数量按以下方式测算:湘江路以东、三一大道以南、东二环线以西、南二环线以北之间的区域按100平方米/户和3.2人/户测算居住人口数量;其他区域按120平方米/户和3.2人/户测算居住人口数量。

  2013年底,长沙市计划在2014年、2015年两年新建、改建和扩建90所公办幼儿园。还要求每个街道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办好2-3所公办幼儿园。据统计,2011年-2014年,全市实际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9所,投资达6.2亿元。

  政策变迁

  1997年《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建幼儿园须教育部门审批

  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选址定点、校园建设规划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改建、扩建的规划设计,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2004年《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版)

  取消教育行政审批环节

  “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选址定点、校园建设规划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改建、扩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划标准和设计规范”,取消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环节。但要求规划部门在审批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选址定点、校园建设规划前先征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意见。

  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小区配套幼儿园须移交教育部门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013年《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

   教育部门全程参与住宅教育配置项目

  新区开发或旧区改建涉及规划配置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教育局意见。对住宅项目特别是涉及配置教育的建设项目,教育行政部门从方案评审、总图审查、初步设计审查、项目验收进行全程参与,协助规划建设审批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促使开发商及时配建配套幼儿园。

  2014年《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划拨及产权移交的实施办法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提供,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本报记者沈颢长沙报道




(稿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沈颢)
(编辑:乐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