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再姓“贵”

23.12.2014  11:44

记者 岳霞 通讯员 周振飞

以前,长沙市不少楼盘开发商会先配套建好幼儿园,然后租赁给民办幼教集团管理,并以此吸引购房者。这种模式下,“低房价小区办高收费幼儿园”的现象屡见不鲜。不过,以后这种现象在长沙将不再出现。

12月20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划拨及产权移交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提供,验收合格30日后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出台背景

长沙力推公办幼儿园建设

早在1997年,长沙市就制定出台了《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但是该条例没有明确配建幼儿园移交等相关事项。

为破解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公办园入园难、民办园入园贵”的问题,长沙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补充意见》,不仅重申了国家和省里要求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还进一步规定“严禁开发建设单位私自将配套幼儿园出售、转让、租赁给单位和个人,或自行开办”。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部门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国首创

幼儿园建设用地为划拨方式

实施办法共十条,其中明确规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提供,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据悉,此举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提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为划拨方式,为配套幼儿园移交夯实了基础。

长沙市利用近年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提升的机会,在集中居住用地上布局适量幼儿园;特别是重点开发片区,如湘江新区洋湖片区,探索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统筹布点幼儿园,既充分保障了片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也进一步优化了幼儿园布局。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市区每年有近50所配套幼儿园建设。

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莫岳平说,实践中,只有配套幼儿园移交给当地政府,才能真正实现政府统筹安排,而配套幼儿园移交给当地政府最大的障碍通常在于幼儿园建设用地非政府划拨用地。为此,长沙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并出台了上述办法,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提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为划拨方式,为配套幼儿园移交夯实了基础。

办法规定

验收合格30日内无偿移交幼儿园

实施办法规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下达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时,根据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按每千居民有40名适龄幼儿入园和生均净用地面积15平方米的标准计算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规模,并在规划条件书中进行明确。最小用地规模的配套幼儿园净用地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米。配套幼儿园不足4个班的,可不划拨建设用地。

同时规定,城镇小区居住人口数量按以下方式测算:湘江路以东、三一大道以南、东二环线以西、南二环线以北之间的区域按100平方米/户和3.2人/户测算居住人口数量;其他区域按120平方米/户和3.2人/户测算居住人口数量。并规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住宅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按国家居住区相关规范以及《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审查配套幼儿园规划方案,并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在配套幼儿园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须在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无偿将幼儿园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使用,并做好相关手续和资料的交接工作(包括工程前期手续、竣工图纸等所有档案材料)。

前景展望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收费将变“平”

金帆小区里开出“诺贝尔”,芙蓉苑小区、新星小区开出“小哈佛”……以前老经济适用小区开出的高收费幼儿园,一度成为市民争议焦点。不过以后,这样的争议将不会再出现,因为以后长沙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收费都“平”了。

根据相关规定,长沙市公办幼儿园分为四级,最高一级保教费加生活费每月千余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也对应公办幼儿园分四级收费,根据运营情况,收费标准可以略高于公办园相应标准。而目前长沙市不少收费较贵的幼儿园,一个月两三千元以上。记者估算了一下,如果孩子能进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家庭此项年开支或许只需要万余元,比进“贵”幼儿园要节省两三万元。

怎么办好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莫岳平处长表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后,一部分将建成为公办幼儿园,还有一部分将公开招标,建设“公有民办”普惠性幼儿园。长沙将采取多种形式,建设数量充足、条件达标、收费合理、面向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