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实践创新 创建“长沙范本”

29.02.2016  10:52

2月26日,长沙市法治实践创新座谈会,市法制办主任陈剑文介绍相关情况。记者 龙腾 摄

华声在线长沙2月28日讯(记者 龙腾) 长沙市继2014年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后,再次荣获2015年度“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在“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连续两年排名前十,并在中部区域32个城市中连续两年排名第一,刷新了长沙法治政府建设新记录……

近年来,长沙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在全国首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的引领和指导下,走出了一条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的破题之路,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建了“长沙范本”。

法治政府建设再创新佳绩

这几年,长沙市始终以制度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出台了《长沙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长沙市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等60多项制度,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率先制定了长沙市《立法听证操作指南》。

通过弘扬‘尚法、务实、创新’的长沙政府法制精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政府治理的各个环节。”长沙市法制办主任陈剑文表示,目的是培养“敢于说‘不’,更要善于说‘行’”、“当好谋士卫士,对当下负责;不留隐患后患,对未来负责”的工作理念。

按照“凡属重大行政改革要于法有据”的工作要求,长沙市法制办深度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由428项精简至179项。同时,深度参与行政体制改革,在区域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混乱现象。

2011年10月,长沙县率先在全国试点行政执法改革,打破行业、部门界限,组建商务卫生和食品药品、农业两个行政执法大队;次年,组建城乡建设、社会事务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10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组建,涉改23个职能部门;2016年1月,正式运转。

通过不断推动在制度、改革、城市管理、经济建设、法制文化层面的法治实践创新,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让老百姓受益、获利。”2月28日,长沙市法制办陈剑文表示。

过去的一年,长沙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不断创新,取得多项成果。继2014年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后,再次荣获2015年度“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在“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连续两年排名前十,并在中部区域32个城市中连续两年排名第一。

打造征收拆迁法治标杆

征收拆迁工作是项目建设和城市发展的基础工作。长沙市区两级政府注重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征收拆迁工作中的法律顾问作用,在征收拆迁工作指挥部设置专门的法务机构,派出法制工作人员到各指挥部法务部,全方位为项目征收拆迁提供法律审查和服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开福区在新政下共启动项目47个,征收面积70万平米,涉及8000多户。”开福区法制办主任刘小鸥说,在开福区每个征收拆迁项目的第一线,都有法制人忙碌的身影,“有了专门法务机构,也规范了相关工作流程。

黄兴北路棚改一期,外湘春街的柳凯(化名)迟迟未搬,开福区房屋征收部门向政府申请做出补偿决定。法务部审查其资料时,发现其房屋用途为“住宅”,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自住兼自营”不符。

为保障市民合法权益,法务部提出核实房屋使用性质、重行评估、做出新的补偿方案,最终为居民多争取到100余万补偿的合法权益。”刘小鸥介绍说,近几年来,开福区法制办共审查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926件、搬迁催告书290件。

发挥法制保障功能,把优质高效的法律指导落实到城市管理的拆违控违的各环节。”陈剑文介绍说,针对省市重大建设和棚改项目,2015年市法制办快速办理、优先办理,快审快结近500件涉征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切身利益,依法化解了城市管理中涉法难题。

率先实现“法治政府”目标

在采访过程中,陈剑文提得最多的是“尚法、务实、创新”的长沙政府法制精神。她总结到,“尚法”是政府法制工作的灵魂;“务实”是政府法制工作的根本;“创新”是政府法制工作的动力。

切实将‘事前法律风险防范、事中法律过程控制、事后法律监督救济’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政府治理的各个环节。”在陈剑文看来,围绕长沙在全国率先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让法治成为长沙最显著的城市特质、最重要的竞争优势。

如今,在全国首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的引领和指导下,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创新”在法治建设层面得到有效运用和实践,通过不断推进“制度层面的法治实践创新”、“改革层面的法治实践创新”、“城市管理中的法治实践创新”、“经济建设中的法治实践创新”、“法制文化层面的实践创新”,长沙市走出了一条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的破题之路,不仅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注入了强劲动力,也为政府法制工作的规范、高效发展创建了“长沙范本”、提供了“遵循路径”。

既要内化于心,又要外化于行。”作为政府法制工作者,陈剑文表示,一定要有坚定的法治信念,崇尚法律,服从法律,坚守法律底线,同时,也要做好政府的法律参谋、顾问、助手和卫士,使行政首长治市理政的意图在法制层面的实现。

法制环境,是城市竞争的软实力,体现在不能轻易改变规则。”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行政执法研究会副会长肖北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长沙法治的建设,将改善长沙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提升老百姓的守法意识,辐射湖南,影响、带动其他市州学习、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