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启动公路治超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重拳查处顶格处罚

12.10.2015  23:41

(长沙市公路治超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现场。)

  红网长沙10月1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珍 通讯员 陈东风)今日下午,长沙市召开会议,部署全市公路治超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10月到明年1月,重点整治边界、货源地、重点工程、路面和治超站点,要求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得到消除,货运源头非法装载现象得到消除,重点工程建设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得到消除,边界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年底全市国省干线站点超限率1%以下,2016年1月1日全市实现常态治超。
  
  长沙市委常委、副市长张迎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协副主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明理主持。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政府和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分别作表态发言。
  
  长沙市治超工作严格实行“七个一律”:1、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辆所属单位、运输企业、驾驶人一律依法处理;2、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上路行驶;3、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查扣;4、非法车辆改装窝点一律依法取缔;5、货物源头违规超限装载的一律停业整顿;6、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处理;7、对治超工作开展不力,治超行为违反规定的一律依纪问责。
  
  会议强调,按照“强力卸载、顶格处罚、割除马槽”的要求,强力推进严管重罚。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上路行驶的非法改装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责令恢复原状;上路行驶的非法拼装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生产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企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对于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由公路管理部门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超限超载标准: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贷总重超过55吨的;
  
  6.超长(18米以上)、超宽(2.5米以上)、超高(从地面算4米以上,其中集装箱车货总高度地面算起4.2米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