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新政下月施行 缴存满6月即可申请贷款

19.11.2014  13:17

  用公积金交房租,以后更方便了

  长沙公积金新政下月施行,取消住房公积金担保费;无房族申请提取公积金交房租门槛降低

  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时隔月余,公积金新政落地长沙。

  刚参加工作的晓霜(化名)租住在长沙市雨花区,房租占她每月总收入的1/5左右;此外,她还要负担弟弟的一部分学费。此前,她试图申请公积金来交房租,但程序过于复杂且能取到的钱很少,最终放弃了。现在,她可以不用为此烦恼了。

  11月1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政策有所调整,并将于今年的12月18日开始施行。

  根据《通知》,晓霜可以将每年汇缴的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出一半,用来支付房租。

  “30余万租房者可受惠”

  规定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额度不能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50%。

  其实,之前在长沙,只要是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无房户,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以晓霜为例:她每月的收入在3000元左右,月房租为600元。根据房租-实际家庭月收入×15%=月提取额度计算,按原来的相关政策,她通过申请后可以提取150元/月、1800元/年的公积金支付房租。

  但是,原来的公积金提取程序较为复杂,门槛相对比较高:无房需租房居住的职工,须提供正规的租房合同之外,还需要去房产部门进行备案。这又涉及到交纳相关税费和与房东处理关系等问题。因此,真正提取到了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市民其实很有限。

  现在,晓霜每个月自缴的公积金为300元,单位缴纳300元。按《通知》中的规定,如果她在12月18日后即提出提取申请,她能领取的公积金额度就达3600元/年,相当于原来政策允许提取额度的两倍。

  【解读】“新政调整之后,降低了公积金提取门槛,申请者不再需要出示合同证明,也不再需要备案,只要在长沙的房产信息系统中查明其本人无房(已婚的配偶也无房),就可以提出申请。”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即使无房职工借住在亲戚家中,并没有实际的租房行为,仍然默认租房,允许按政策提取公积金。

  相关的申请程序也很简单,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格之后,单位给出意见,凭身份证(已婚者还需要结婚证)即可顺利提取到上年度汇缴的公积金额度的50%。

  “这一新政对于长期需要租房的外来打工者,以及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福音。我们粗略估算了一下,长沙市可受惠的人群有30多万人。”归集业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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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潇湘晨报)
(作者:记者 戴丹)
(编辑: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