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重新修改“禁限放令”,烟花爆竹限放时间缩短8天

02.02.2019  11:00

  自2018年长沙实施“禁限放令”以来,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明显减少,更好地守护了蓝天白云。2019年,“禁限放令”进一步缩紧,长沙市中心城区限放时间由原来的22天压缩到现在的14天,农历正月初七至正月十四不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2月1日,长沙市政府召开禁限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近期市政府重新修改的《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有关内容及2019年春节期间禁限放工作措施。

  修改

  全年22天限放时间压缩至14天

  近期,市政府对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通告》进行了修改,原来的22天限放时间被压缩到14天。据悉,原《通告》中第二条第二款“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6时至24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修改为“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6时至24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这意味着,《通告》修改后,长沙中心城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减少了8天。以前,农历正月初七至正月十四的每日6时至24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不少门店经营者习惯在这一时段燃放“开门炮”,但2019年该时段不再允许燃放。

  市禁限放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车丽华介绍,此次修改主要是依照《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工作要求来实施的,意在进一步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噪声对市民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影响及对城市大气的污染。

  去年

  办理违规燃放行政案件300余起

  2018年,长沙中心城区共接到涉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警情500余起,查证查实、办理行政案件300余起,处罚款11万余元,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1起,收缴烟花爆竹4000余件,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禁限放区域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将全部退出。”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金泽介绍,截至目前,禁限放区域内原有的327家零售门店有323家已退出零售经营,剩余4家也将在2019年春节前后退出,这将明显降低城区烟花爆竹产品储存安全风险。

  2018年,长沙实施“禁限放令”并倡导居民在可燃放时段和区域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后,春节期间长沙的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中秋介绍,2018年农历正月初一,长沙PM10和PM2.5最大小时浓度较2017年同期分别下降47%和35%;2018年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长沙PM10和PM2.5最大小时浓度较2017年同期分别下降62.1%和57.1%。

  举措

  强化巡查,顶格处罚

  “公安部门会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在相应重点时段对相应的重点问题进行查处。”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梁晓国说,春节前,相关部门将重点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

  农历正月初七至正月十四,公安机关将部署治安防控巡逻警力,强化对商铺门店、宾馆酒店等重要区域、场所24小时的巡查防控,及时配合属地街道、社区等,劝阻和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针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110警情,特别是商铺门店、宾馆酒店在禁限放时段燃放“开门炮”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五个一律”(一律上门核查现场、一律带至派出所盘问审查、一律形成笔录材料、一律依法依规处理、一律形成工作台账)的机制快查快处,顶格处罚,确保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市民如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可拨打110举报。

  针对春节期间市民前往墓区祭扫等情况,民政部门将加强宣传和巡查,大力倡导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民族宗教部门也将加强对中心城区宗教场所的管理,落实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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