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长沙禁燃限放烟花爆竹

01.02.2019  17:51

  湖南日报1月31日讯(见习记者 陈新)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日前,长沙市发布禁燃限放烟花爆竹通告,禁止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电话,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当天(正月十五),上述限制燃放区域每天6时至24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长沙市蓝天办发出倡议,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另外,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