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逐步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30.03.2016  11:42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潇湘晨报报道,3月29日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二十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审议有关改革方案。省委副书记、省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杜家毫,省政协主席、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微微出席。

  省领导郭开朗、张文雄、傅奎、黄跃进、韩永文、李友志、黄关春、张剑飞、戴道晋、蔡振红、袁新华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办法》。

  长沙出租车“份子钱”纳入改革范畴

  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由政府向公司收取的,它只是“份子钱”的一部分。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后,出租车公司的负担会得到减轻,“份子钱”也就有了下降的空间。3月29日,记者从长沙市交通部门获悉,“份子钱”已纳入长沙市出租车改革范畴当中。

  记者获悉,2015年,交通运输部已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广泛征求意见,长沙市也一直在酝酿出租车改革方案。改革内容包括网络预约出租车的管理问题,传统巡游出租车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等问题。

  今年1月,长沙市出租车协会公布了“份子钱”构成:目前每辆出租车每月上交规费平均为5850元,包含两部分,一是车辆运营成本,二是企业的投资经营收益。其中,车辆运营成本主要为:国家税费、行政性收费547元,车辆保险费1000元,驾驶员服装、座套、GPS维护服务费、计价器车辆检测费等车辆运营成本541元,企业管理成本1200元,车辆企业投入部分折旧1074元,其他成本300元等,以上总计每月单车运营成本为46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