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人在贵阳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实现异地互认

26.04.2016  10:21

  据贵阳日报消息: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长沙、贵阳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双方正式建立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

  此次合作是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异地贷款政策的重大突破,对于进一步发挥“爽爽贵阳”的地域优势,吸引长沙缴存职工来筑购房具有重要意义。《协议》的签署,打破两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实现了两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按照《协议》,贵阳市与长沙市建立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后,职工异地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缴存地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另外,两地合作关系建立后也可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职工在缴存地缴存、贷款地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新房的,可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异地工作调动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职工在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并将异地转入的公积金视同本地缴存资金同等计算贷款额度。(记者 衣琼)

来源:贵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