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源头活水巧滴灌——财政给力脱贫攻坚、转型升级、环境治理“三大战役”(一)

12.06.2017  11:34
    ■编者按

  今年来,我省着力打好脱贫攻坚、转型升级和环境治理“三大战役”,并将其作为落实发展新理念、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生动实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财政集中更多财力和政策资源,全力支持配合打好“三大战役”。今天起,本报连续刊发“财政给力‘三大战役’”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湖南日报记者  柳德新

  精准扶贫,要求扶贫方式由“大水漫灌”改为“精准滴灌”,但如果放水、用水、管水等环节出现“肠梗阻”,就将无水可灌。

  6月5日,财政部宣布,为表扬激励部分贫困县在涉农资金整合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中央财政已安排6.4亿元资金,对包括湖南在内的8个省(市)各奖励0.8亿元。这是中央财政对我省财政给力脱贫攻坚战的肯定,也是对我省财政“精准滴灌”的点赞。

   加大“放水”——

  扶贫开发投入大幅增加

  “不愁吃不愁穿,现在日子好过多了!”祁东县凤歧坪乡清华山村村民曾凡杰两口子,因病致贫,享受低保政策,今年领取的低保金有望比去年增加不少。

  低保金增加的原因,是我省今年实施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全省从今年1月份开始,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按3026元/年提标执行,确保应保尽保。

  脱贫攻坚战,资金是“子弹”。“两线合一”要钱,产业扶贫要钱,易地扶贫搬迁要钱……

  我省发挥财政资金在扶贫开发投入中的主导作用,打出财政扶贫“组合拳”,确保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连年递增。2016年度,中央和省财政共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8.19亿元,较2015年度增加26.68亿元,增长84.7%。今年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将达到75亿元左右,比2015年增长138%。

  按照“易地搬迁脱贫一批”要求,我省“十三五”期间将投入约480亿元,支持约8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省财政正在全力做好资金筹集、安排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今年将筹措搬迁资金200余亿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将达到5亿元。

  围绕贫困村提升工程,省财政将在财力安排和资金调度上予以倾斜,重点支持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问题。在分配新增政府债券时,也将其作为重要分配因素,引导市县将转贷的债券资金优先用于落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联渠引水”——

  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今年,安化县将整合3.9亿元涉农资金,主要用于产业扶贫。其中,重点发展黑茶、旅游、中药材三大产业,直接帮扶6万贫困人口。”安化县政府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2016年下半年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让贫困县有了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自主权,扶贫措施更加精准。

  2016年下半年以来,我省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并在全省51个贫困县统一实施。

  以省为主建立资金“引水”机制,以县为主搭建资金整合使用“放水”平台,通过“联渠引水”到县,化“零钱”为“整钱”,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去年,省财政统筹整合、切块下达到贫困县的扶贫资金规模为186亿元,预计今年将达到220亿元。

  2017年是深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关键年、攻坚年。省财政厅表示,今年将确保中央20项、省级19项涉农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确保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同时,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与脱贫攻坚规划和部门规划有机衔接,提升脱贫攻坚的工作合力。

   严格“管水”——

  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打赢脱贫攻坚战,既要“子弹充足”,更要“弹无虚发”。但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哑弹”,无法击中目标。

  在深入查摆、诊断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基础上,省财政厅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防止“跑冒滴漏”,防止“雁过拔毛”。

  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等部门,正在抓紧修订《湖南省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围。完善激励机制,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关于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进行激励的实施办法》,对减贫成效显著、资金绩效良好的地区,在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上适当倾斜。

  健全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强化省直相关部门在资金监管中的职责,坚决防止资金主管部门“放权而不抽身”。督促贫困县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完善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扶贫资金“接得住”“用得好”“管得严”。完善第三方独立评估机制,发挥高校及相关机构的专业优势,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进行评估。加强财政、扶贫、审计、监察和其他涉农部门联动,对资金监管实行常态化监管。

  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明确扶贫资金分配和下达的时限要求,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方式,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先预拨后结算等方式,加快支出进度。按季度通报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对排名靠后的地区进行督导和约谈,并与资金分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