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采纳审计建议 制定出台统筹整合全市涉农资金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

29.06.2017  20:26
    

近日,湘潭市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整合全市涉农资金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以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做大做强农业产业,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去年,湘潭市审计局在涉农资金专项审计中,针对发现的乡村涉农专项资金普遍存在项目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不合规、乡镇监管有缺失等问题,提出了尽快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相关审计建议。

该市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出台了上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着重明确了以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为平台和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整合力度,科学合理统筹各层次、各渠道、各领域财政涉农资金,加强资金捆绑使用,逐步建立完善“统筹、规范、集约、高效”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确定了整合资金的分类和整合比例,鼓励各县市区从实际出发,努力探索“源头不变、渠道合并、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整合模式,结合行政体制改革进程,实现“源头整合、县为主体、市级监督”的目标。实施意见还要求,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积极推进项目管理公示制、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验收考核制,大力推进项目资金专账制、政府采购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开展目标考核,组织绩效评价,对人大审查、绩效评价和审计中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责任主体,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项目实施单位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项目实施单位列入黑名单,按规定追回补助资金,并视情节轻重,取消项目单位3年内的项目申报资格;对项目主管部门相应调整项目或调减项目预算。对严重违规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涉及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稿人:张忠民  审稿领导:康海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