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 “合体” 了, 企业主们乐了

21.09.2016  22:10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9月21日讯(记者 周佳艺)长沙县商事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昨起,长沙县全面推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注册。即从目前的工商、税务、质监“三证合一”,纳入统计、社会保险登记,实现“五证合一”,由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管局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统计、 社会保险登记 纳入合办范围

  早在2015年的4月1日,长沙县就正式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此次是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

  据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五证合一”改革实施后,企业无需单独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只需办理“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即可,这能大大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的时间,企业登记更加方便、快捷。

  此外,各相关部门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对已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会再要求企业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对于企业持原有证、照办理的备案、审批等,不要求企业因换领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而再行办理变更手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018年1月起营业执照全面换新

  据了解,改革将有一个过渡期,在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营业执照将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后,企业将需要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将不再有效。

  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对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也无需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登记机关将会把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也提醒,改革后,将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县市场监管局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