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放首张“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原证照2018年前有效

21.09.2016  22:11

      9月20日起,“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湖南省全面实施。今后,企业无需单独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只需办理“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即可。

  今天,湖南省工商局注册大厅内,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监、总会计师樊根荣拿到了“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这也是湖南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发放的首张营业执照。

   两个工作日办好新的营业执照

  “前期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昨天我们提交了申请,没想到今天就有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营业执照办好了,让我过来取。”拿到营业执照后的樊根荣坦言,本以为需要好些天才能办好的执照,不到二个工作日就办好了,实在是太快了。

  对比新旧两版营业执照,时刻新闻记者发现,原本右上方的“注册号”变成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其他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其中,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数字,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时,由各级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湖南省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系统向企业实时生成全国唯一的统一代码,并打印在营业执照上。

  湖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对已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领取了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则不需要重新申办“五证合一”登记。 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则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2018年前原发营业执照继续有效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企业营业执照的样式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相同。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统一向工商部门登记窗口或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申请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工商部门会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共享给国税、地税、质监、人社和统计等相关部门。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营业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受理,依法核发加载有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营业执照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同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