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表扬一大批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30.06.2017  17:39

6月29日,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召开2016年度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大会,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环保部门联勤联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中涌现出的31个先进集体和187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在全省范围内营造“比学赶超,砥砺奋进,团结合作,铁腕治污”的良好氛围。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全省共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51起,刑事拘留127人,查处环境违法治安案件179起,行政拘留176人。2016年2月,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对9个市州开展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督查;6月至9月,省公安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开展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责令258家企业限期整改;取缔关闭4家非法企业;对74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今年,我省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1-5月,全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25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3倍;罚款金额7741万元,同比增长5.4倍。截止5月底,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的移送案件272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案件2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9.4倍和1.6倍。

省公安厅副厅长谭和平出席会议时指出,要更加重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讲政治,就是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四个意识;要讲良心,不能对我们生存的家园所遭到的破坏熟视无睹,秉承为人民负责、为子孙后代负责的原则,讲担当,尽职履职。要强化责任、克服困难,多办案、办好案、办大案,以此来检验我们的工作成效;要提升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考核和督办,对应办不办、该办不办、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有很好的合作基础,今后要进一步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关注和参与,整合资源,形成更大的合力;运用信息手段在预防预警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争取新的突破。

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环保、公安系统通力配合、密切协同,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效果好、合作好、群众反映好!”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在会上指出,要充分认清当前环境执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中央对此有高要求、群众有高呼声,环境违法也呈现高发态势,要进一步增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多加压力,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

省环保厅副厅长刘群主持会议。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环保厅人事处、法宣处、环监局相关负责人;各市(州)公安局食环药支队支队长、治安支队分管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的副支队长、各市(州)环保局分管监察执法负责人和监察支队长;先进集体代表、先进个人代表共100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公安局治安部门相关人员、环保部门法制、监察全体人员;各县(市、区)公安局治安部门相关人员、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法制、监察全体人员共1360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后,省公安厅和省环保厅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