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检察院驻市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成立

29.06.2017  17:34

  

  6月27日下午,怀化市检察院驻市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成立。怀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小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百坚、市环保局局长黄瑜出席仪式。

  

  检察联络室成立后,将主要承担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接受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提前介入环境保护部门的查处活动;对环境保护部门行政执法及履职情况依法监督;督促环保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监督法院依法裁判和执行;经授权后对污染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加强对生态环境工作领域的业务咨询交流;提供业务指导和加强环保检察业务调研工作10项职能。

  

  黄瑜局长表示,今天市检察院驻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授牌成立,标志着我市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台阶,这是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对于下阶段工作,他强调:一、要严格遵守分工协作、监督制约、严守纪律的原则,共同努力做好监督移送、立案监督、移送职务犯罪线索等各项工作;二、要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列席会议制度、联合调查和督办制度等考评制度;三、确保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协作紧密配合、各司其责,共同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举措落到实处。

  

  徐百坚检察长表示,派驻检察联络室的成立是落实“两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实现行政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的重要举措。对于下阶段工作,他强调:一是继续深入推进“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力争短时间内在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上有新的突破;二是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探索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三是强化信息化支撑,积极推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高效综合运用;四是与环保部门互相支持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联合督导、共同调研等沟通协调机制建设。

  

  邓小建副市长表示,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环保局检察联络室在此隆重授牌,这标志着检察、环保在生态环保领域联动执法进入机制化、长效化轨道,对生态环保执法必将发挥有力的推动作用。对此,他提出四点希望:一、希望市检察院组建专门机构,配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到生态环保执法中来;二、希望环保部门把市检察院的执法支持作为推动环境执法的强大动力,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三、希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紧紧依靠检察院的执法支持,敢于执法,严格执法,通过我们的执法联动,共同保护好我们的青山绿水;四、希望检察、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在市县区层面推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强化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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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杨媤椬(实习)       审核: 江世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