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补损工作

08.07.2017  18:43

  7月6日,衡阳市农委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救灾补损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农业系统干部分赴各县(市)区,指导农业防汛救灾和灾后补损工作。

  截至7月4日,全市粮食作物受灾面积126.63万亩,成灾65.78万亩,绝收21.56万亩;经济作物受灾面积64.33万亩,成灾22.88万亩,绝收12.52万亩;蔬菜受灾面积30.30万亩,成灾12.53万亩,绝收3.47万亩;受灾养殖场1051户,死亡生猪10435头、牛24头、羊6688只、家禽372820羽,倒塌栏舍25.99万平方米,受损40.92万平方米;受灾水产养殖面积14.29万亩,产量损失1.58万吨。全市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9亿元。

  目前,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夏季损失晚秋补、粮食受损经作补、农业损失劳务补”的思路,采取各种减损增效措施,将洪灾损失降到最低、影响降到最小,千方百计确保今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的实现。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进一步组织人员力量,进村入户核实核准灾情,督促、配合保险公司及时开展查勘定损理赔工作,尽快将保险费赔付给受灾群众。

  同时,市、县(市)区农业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专家,组成技术服务小分队,分赴灾害现场,开展巡回技术服务,指导农民采取因地制宜、科学有效的救灾补损措施,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根据各地的灾情实际,及时储备、调拨化肥、种子(苗)、柴油、农(兽)药等救灾物资,为灾区恢复生产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

  为预防洪涝灾害后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各地加强消毒灭源和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对于易发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重点场所和区域要组织开展消毒灭源集中行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进行检查,严防抛弃病(淹)死畜禽的行为发生,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打捞冲入河流湖泊中的死亡畜禽并做无害化处理;对受浸果园、菜地、稻田等,抓紧时间疏通排灌沟,尽快排除积水,及时清园、松土,防止根系腐烂、树势衰退和落果,加强水稻、蔬菜、经济作物病虫害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