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营业税将成为历史 财税改革重心转向税制改革

19.04.2016  10:21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湖南日报报道,5月1日起,湖南省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后,第二大税种营业税将成为历史。这是从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4月18日联合举行的全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闻通气会获得的消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将预算改革、税制改革、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作为建设现代财政的三大支柱。预算改革方面,我省在全口径预算管理、跨年度预算平衡、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预算公开等方面构建了一系列既管当前又利长远的新制度新政策,在预算制度建设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此次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标志着财税改革的重心将转向以“营改增”为重点的税制改革。

  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介绍,湖南省此次新增“营改增”试点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4大行业,涉及纳税人33.8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3倍多;2015年营业税规模达475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接近90%,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主要内容是实行“双扩”,即: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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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湖南省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推开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4年1月1日起,又将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也被纳入试点范围。至此,湖南省“营改增”试点已覆盖“3+7”个行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10.1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8.7万户,累计减税1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