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检察院成功监督收监一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29.05.2018  17:15

  

  湘检网讯(通讯员 雷建环 李冰玉)苏仙区检察院开展了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未收监执行人员的收监监督工作。5月23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局通过努力成功监督收监一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罪犯廖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年2月因身患多种疾病被暂予监外执刑。苏仙区检察院诉讼监督局在清理判决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工作中发现:廖某的保证人无经济来源,无力履行担保义务,并于4月以书面形式表示不再履行担保义务,而廖某也未在15日内重新指定新的担保人。 

   为防止罪犯逃避刑事处罚,苏仙区检察院及时向苏仙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苏仙区司法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此事,依法向原批准机关提出了收监执行建议。5月21日,原批准机关湖南省监狱管理局作出收监决定,5月23日,苏仙区检察院诉讼监督局与苏仙区司法局、监狱一同将廖某进行收监。在收监过程中,廖某一直以其有病为由不肯回监狱,并叫其亲属阻碍公务人员执法。苏仙区检察院诉讼监督局的干警积极主动的做好了廖某及亲属的思想教育工作,最终将廖某顺利收监。 

   苏仙区检察院此次成功监督对廖某执行收监,不仅积极发挥了检察院的监督职责,也是该院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所取得得重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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