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依法保障权益,检察审查促变更强制措施

01.02.2018  15:42

  近日,芙蓉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通过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芙蓉公安分局对一名在押的患重病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1月31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采纳检察机关建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有效地避免了羁押监管风险发生。

  2018年1月下旬,芙蓉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接到星城院驻所检察室转来的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发出一份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患有重度疾病的函,同时也接到了犯罪嫌疑人家属提交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监所部门员额制检察官立即查询案件,发现该案处在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阶段,通过与公诉部门承办人沟通案情,及时听取办案单位芙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法制科意见,检察官综合研判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病情,结合目前长沙地区所处冰冻雨雪天气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身体和疾病治疗极为不利,检察官果断做出了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的决定。

  同时,承办检察官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开展释放说理,提出在治病期间不得影响诉讼进行和干扰司法办案额要求,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均表示保证遵守相关规定要求,并对检察机关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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