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红头文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30.01.2018  03:00

  

  湘检网讯(通讯员 尹奇平)近日,为支持攸县人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经攸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攸县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该《意见》指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和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并强调,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要支持和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并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照检察建议迅速开展全面自查,不得以各种理由推托、迟延落实和反馈。要重视检察建议,认真做好应诉工作。对不当干预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范畴。将行政机关对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应诉和对判决执行等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情况单独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范畴。

  《意见》还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为契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规定不可为”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自觉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文明执法。要善于借力公益诉讼,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机关要正确认识公益诉讼制度在监督和纠错中发挥的作用,将其作为督促自身依法履职的主要抓手,切实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

  同时指出,行政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沟通联系,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形成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同心合力保护公益的良好局面。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凝聚共识,努力形成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整体合力,扎实推进攸县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实效,为株洲市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攸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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