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单位15095人参与公车改革 节支9273万元

19.02.2016  21:16

(2月19日,湖南省省直机关公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瞿正辉介绍了湖南省公车改革的有关情况和省直机关公车改革进展情况。均由星辰全媒体记者 岳珊 摄)

  星辰在线2月19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岳珊) 根据中央部署,湖南省公车改革工作从2014年9月开始启动。2月19日,湖南省省直机关公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瞿正辉介绍了湖南省公车改革的有关情况和省直机关公车改革进展情况。

  119家单位车改方案通过审批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工作分为数据摸底、统计分析,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宣传指导、方案审批,信息核对、收缴处置,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五个阶段。

  目前,省直119家厅局级参改单位的车改实施方案已通过了审批程序,进入车辆收缴处置阶段。

  瞿正辉表示,此次公车改革以“节支率”为核心,严格执行政策和标准,坚持“应改尽改”的原则,严把“参改单位、参改人员、参改车辆” 审核关。不开“口子”,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交通总支出节支9273万元

  据统计,省直单位共15095人参改,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4.57亿元,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3.64亿元,节支9273万元,节支率为20.29%。

  本次改革后,将对省直机关参改人员按政策规定发放交通补贴,领取交通补贴的参改人员在车改保障范围内(长沙主城区)的一般公务出行由自己选择出行方式予以解决,不再保障公车。

  截至目前,已有50个厅局上交车辆613辆,将进行公车拍卖处置,其余车辆待达到上交处置条件后,陆续上交处置。

  保留车辆将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车改后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问题,瞿正辉告诉记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认真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参改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于今年初制定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就保留车辆的使用规则、日常管理、租赁服务、纪律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解决了改革后省直单位用车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规范了保留用车的使用管理。

  下一阶段,公车改革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妥善做好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保障司勤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对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和行政执法等车辆喷涂标识,加强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开展公车使用督查,防止“公车私用”、“既拿补贴又坐车”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四是积极探索建立公车服务平台、定点租赁等出行保障机制,为省直机关公务出行租赁需求提供规范、安全的服务保障;五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车处置。根据《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方案》的规定,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车辆评估、拍卖机构,对省直党政机关取消的公车(包括执法执勤用车)依法依规依程序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将全部上缴省财政。

  另据记者了解,2月27日将在好来登大酒店举行省直机关公车改革首场拍卖会,拍卖车辆84辆,主要车型有小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和中巴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