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机关取消公车近五成 车改后节支率20.29%

19.02.2016  12:58

   新华网长沙2月19日电 (记者 张晶)记者今日从湖南省省直机关公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1月,湖南省直119个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已基本完成公车改革方案的审批、取消车辆的封存等工作。

  根据中央部署,湖南省公车改革工作从2014年9月开始启动,中央车改办于2015年9月正式批复湖南省《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瞿正辉介绍,此次公车改革,以“节支率”为核心,严把“参改单位、参改人员、参改车辆”审核关。按照中央车改办要求,湖南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后“节支率”不低于10%。

  据统计,湖南省直单位共15095人参改,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4.57亿元,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3.64亿元,节支9273万元,节支率为20.29%;改革前涉改车辆4515辆,改革后保留车辆2407辆。截至目前,已有50个厅局上交车辆613辆,将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其余车辆待达到上交处置条件后,将陆续上交处置。

  本次车改后,将对省直机关参改人员按政策规定发放交通补贴,领取交通补贴的参改人员在车改保障范围内(长沙主城区)的一般公务出行由自己选择出行方式予以解决,不再保障公车。

  对于车改后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问题,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于今年初制定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就保留车辆的使用规则、日常管理、租赁服务、纪律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湖南省公车改革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阶段公车改革的重点工作是妥善做好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并对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和行政执法等车辆喷涂标识,加强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公车使用督查,防止“公车私用”、“既拿补贴又坐车”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积极探索建立公车服务平台、定点租赁等出行保障机制,为省直机关公务出行租赁需求提供规范、安全的服务保障。

  另据介绍,湖南省车改办还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车处置。根据《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方案》的规定,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车辆评估、拍卖机构,对省直党政机关取消的公车(包括执法执勤用车)依法依规依程序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将全部上缴省财政。本月27日,湖南省直机关将举行公车改革首场拍卖会,拟拍卖车辆84辆,主要车型有小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和中巴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