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实施后迎来首个工作日 立案工作亮点多受关注

05.05.2015  18:03

  长沙晚报讯(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周丹 杨孟庭 舒秋膂)5月4日是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的首个工作日。据不完全统计,4日当天全国法院立案数量超过6700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超过20%。随着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法院如何应对,立案工作将迎来哪些新变化,会对老百姓打官司产生哪些影响?

   法院服务更细化 群众立案更方便

  昨日是“五一”小长假后上班第一天。上午8时,芙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就忙开了。“把起诉状样本分好类,放成一排。”立案庭庭长李刚让大家将各类起诉状的样本分门别类,整齐地放置在大厅的两张大方桌上。这些起诉状正面是范本,反面则是起诉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记者观察新旧两种起诉状样本发现,新的样本更加详细明了。民事起诉状分为劳动者适用、用人单位适用、交通事故、劳动合同、买卖合同、离婚、民间借贷、基础合同等不同种类。

  “以前是立案审查制,立案时就严格审查看是否符合条件。现在是立案登记制,只要是有明确的被告的,符合立案条件的都要立案。”芙蓉区法院副院长曾梦佳介绍,以前当事人要提供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比如涉及企业的,就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存在一定难度。现在立案登记制实施,我们只是说希望当事人尽量提供,以提高诉讼效率,不做强制要求。

  在长沙中院,副院长邹剑钧来到立案庭,在窗口接待来立案的当事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文春桃则在立案大厅导诉台值班,当起了导诉员,引导群众办理立案业务。

   书面告知补正材料 先立案后缴费

  8时30分许,陆续有当事人来到芙蓉区法院立案大厅,办理立案登记。家住芙蓉区马王堆火炬村2组、69岁的刘益山因为房屋纠纷准备提起行政诉讼,他委托自己的儿子刘某来到立案大厅,递交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你还差两个文件,一个是你父亲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个是你们父子关系的证明文件,这个证明文件可以是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就到所在街道的派出所开证明。”随后,工作人员为刘某开具了《补正材料通知单》,一次性书面告知要补充的材料。

  “以前立案,如果缺少材料,我们一般是口头告诉当事人缺哪些材料,现在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能够明确立案所需材料,提高工作效率。不过,法院会增加工作量。”芙蓉区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以前是先缴费、后立案,立案登记改革后,是先立案,再开具缴费单。当事人还有7天时间来决定是否缴费。在这段时间里,诉讼费用是否按期足额缴纳,将由法官负责核实,超过期限没有缴费的,将裁定按照撤诉处理。这一新规定,更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诉权。

  “现在来立案,登记就可以了,方便了。”来立案的刘某说,这段时间因为父亲的房屋纠纷,自己也在学习法律。

   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记者从长沙中院了解到,2014年,长沙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5000多件,审(执)结案件9万余件。全市法院收案数和结案数分别占全省法院的21.4%和21.6%,年人均办案数比全省法院年人均多46.6件。

  据法院有关部门预计,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立案门槛比以前低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将更加突出。昨日,芙蓉区法院共立案91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民事案件71件,行政案件10件,其他案件4件,远多于以往平均每日立案数。

  不仅如此,信息未联网也是一个难题。“现在当事人提交被告人相关资料,还得法官去审核,由于法院信息网络没有和公安、工商系统联网,也使得法院工作面临挑战。”长沙一个基层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

  目前,长沙法院在构建诉前调解、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以缓解案多人少等突出矛盾。

  岳麓区法院是全国50个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之一,该院探索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与立案庭合署办公),为各种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平台,还建立了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和特邀调解员名册,提高调解质量,有力地支持了各种非诉纠纷解决机制。2012年至2014年12月,岳麓区法院共诉前委派调解纠纷2103件,诉中委托调解案件306件,调解成功1848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为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