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停取缔环境违法企业349家

05.06.2015  18:51

  (今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湖南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情况。)

(湖南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王盛才发布新闻。)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丁阳云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情况。)

(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新闻发言人李宇先介绍湖南法院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姚伟红主持发布会。)

   相关链接: 湖南通报2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红网长沙6月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珍)今天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首个“环境日”。今天上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南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王盛才,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丁阳云,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新闻发言人李宇先出席发布会并通报各自领域环保工作和打击环境违法的犯罪行为情况,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姚伟红主持发布会。
  
  2015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下发《湖南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和省直34个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初步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长沙、常德、怀化等市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综合决策机制和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提升环保决策水平和执行能力,构建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
  
  今年以来,全省环保系统共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6起,刑事拘留6人;向公安机关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42起,行政拘留39人。截至5月底,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6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4万余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77家,责令停产企业912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630家,关停取缔349家,处罚违法企业270家,实施查封扣押39起。发布会上还通报了环境违法典型案件20起,其中移送污染环境罪案件3起,移送行政拘留10起,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案件6起。
  
  “我们将进一步推进与公检法联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加强行政处罚与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机制,明确案件移送的职责、时限、程序和监督等要求,规范联动执法程序。完善联合调查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等。”王盛才介绍,近期,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环保厅正就建立相关联动机制出台文件,省公安厅将正式设立驻省环保厅工作联络室,各市县区将在9月底前建立公安机关驻环保部门联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