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地毯式攻坚:全面清理土政策(图)

14.04.2015  13:59

1月21日,长沙,环保执法人员来到一家公司,对企业废水进行执法检查。图/潇湘晨报记者辜鹏博

  红网长沙4月1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梁美兰 谭旭燕)以支持本地企业发展的名义,某些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将前来检查或执法的环保部门挡在企业门外。类似这种设立“保护区”的“土政策”、“土规定”将被严令废除。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从完善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规范环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严格责任追究等四大方面给出了意见。

   6月底前将清理情况上报

  株洲市环保局去年通报,炎陵县及茶陵县曾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每月的1日至20日为“企业宁静日”,包括环保部门在内的各机关单位不得在此期间进入企业或园区检查或行政执法。这种典型的土政策在株洲市环保局的整治下,最终以两县的自我纠正而被清理。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文打击、遏止这种现象,明确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并给出了整治的时间表:2015年6月底前,将清理情况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立即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实行“网格化”管理,划片监管、责任到人,这是《意见》明确的环境监管的新举措。《意见》要求,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本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建立计划执法制度,把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畜禽养殖、秸秆焚烧、餐饮油烟、垃圾焚烧等各类排污对象和排污行为纳入其中,逐一明确监管部门、监管单位和责任人。

  根据《意见》,湖南地方政府在一两年内还要完成多项环境监管执法的“地毯式”攻坚战。2015年底前,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全面排查,依法严肃查处并整改存在的问题,检查清理整改结果要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将适时进行督查。

  严格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方面,《意见》发出了即刻行动的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改工作,严厉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

   形形色色的土政策有哪些

  有观察人士总结,全国各地存在的纷繁复杂的环保土政策,主要表现形式为“四个三”:“三零(宁)”:宁静日、零收费、零处罚。“三制”:检查准入制、处罚核准制、收费审批制。“三免”:免缴排污费、免办环评手续、免建环保设施。“三个隐形”:某些政府或者部门的挂牌保护;政府领导挂点、蹲点企业;有意延长限期治理时间和长期以“试生产”名义开展生产,不执行环保“三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