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局召开网络交易监管新闻通报会

12.07.2017  09:31

 

  7月11日上午,湖南省工商局召开全省网络交易监管新闻通报会,分别通报《2016年湖南省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年《2016年湖南省“双十一”网络购物监测报告》、2016年全省查处网络交易监管典型案例,省工商局副巡视员陈跃文主持通报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作新闻通报。

 

 

2016年湖南省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表明,2016年,湖南省网络商品交易市场活跃,参与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行为的市场主体496589家,初步形成了以长沙市为代表的网络商品交易产业集聚区。2016年湖南省辖区范围老字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品牌涉及网络商品交易额12.19亿元。湖南网络交易市场虽然整体趋势向好,仍存在缺乏整体统筹规划,标准体系不健全、网络商品交易整体水平偏低、基础条件薄弱、网络商品交易县域发展落后等不足。下一步措施将着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品牌战略,重点培育农村电商,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丰富行业监管工作内涵。

 

 

《2016年湖南省“双十一”网络购物监测报告》指出,2016年“双十一”期间,湖南省工商局分别委托两个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采取定向监测和定向检测的方式,同时对我省“双十一”网络购物活动进行了监测。总计监测到11月11日当天有交易行为的省内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独立网站497家,涉及商品72933件。数据显示,“双十一”当天美妆护理、母婴用品、零食特产等类别商品销售量占比较大,位居前三位,畅销店铺数量地域分布前三位的是长沙市、郴州市、株洲市。报告对网购消费者提出了消费警示:一是对购物网站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尽量在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所经营的购物网站(或APP)进行消费;二是尽量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三是对一些使用“违禁极限用语”类广告的网店或商品要谨慎;四是正确看待网店和商品的信用评价;五是提防先涨后降价格陷阱。

2016年全省查处网络交易监管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互联网传销、未依规审查经营主体身份、互联网虚假广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互联网消费欺诈、互联网虚假宣传等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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