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屋脊”上的流动法庭

24.10.2017  15:59
  •   湖南法院网讯 10月16日上午,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壶瓶山法庭将审判庭搬到东山峰管理区南山三片委员会,一条横幅、几张桌椅、几块标牌,组成了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就地开庭审理一起因打架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

      上午9时,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后,主审法官宣布开庭。在法官的主导下,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法院到咱片区开庭来了。”不一会儿,看热闹的人们便将巡回法庭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该案原告张某和被告卢某均系南山三片村民。今年5月,两人因一块茶园发生口角,继而扭打,张某被卢某打伤,因赔偿问题,张某将卢某告上了法庭。

      东山峰海拔超过1500米,与“湖南屋脊”壶瓶山隔山相望,属于典型的“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山地气候。案发地距离壶瓶山法庭逾40公里,为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扩大案件审理效果,法庭决定将审判庭搬到村部,就地开庭审理。3个小时的庭审,给当地群众直播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为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壶瓶山法庭积极探索司法为民实践,爬峻岭,过山涧,“挑起”法庭走村进寨,到田间地头就地开庭调处纠纷,今年巡回审结案件近20件,赢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山路多弯,理不能弯,山路不平,天平要平,只要能方便老百姓,我们付出再多也感到欣慰”,在偏僻闭塞的山寨里,在穿梭迂回的山道上,这群用脚丈量公理的法官,将公平正义和司法为民写在了 “湖南屋脊”之上,壶瓶山巡回法庭亦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大山里的“流动法庭”。 来源:石门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