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兄弟二人为土地打官司 法官在村民家中开庭

20.10.2017  14:34
  • 冒雨前往当事人家中
  • 村民家中开庭
  •   湖南法院网讯 10月12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把庭审开到当事人家里,现场审理上诉人刘某云与被上诉人刘某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并结合庭审以案释法,传递法治正能量。 

      上诉人刘某云与被上诉人刘某佳系兄弟关系。2012年,刘某佳在所涉土地上修建房屋,2016年双方产生矛盾,后在村干部的参与下签订土地调换协议,约定刘某云自愿将自己的责任田让给刘某佳建房使用。刘某云认为刘某佳侵害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桑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佳拆除所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桑植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云的诉讼请求。刘某云不服,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张家界中院民一庭法官决定上门开庭,冒雨来到当事人家里查看现场并进行庭审。

      庭审中,审判员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认真细致地向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宣讲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参与现场庭审的周边邻居对张家界中院进村开庭表示欢迎,他们认为这种做法让大家在家门口就能方便、真切地了解法官开庭、判案的过程,并能学到很多法律知识。 来源: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