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深圳真实的人口城市化水平只有22%

15.01.2016  14:10

  在刚刚闭幕的深圳市委六届二次全会上,深圳提出重点实施8项供给侧改革:简政放权改革,土地供给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政策改革,商事登记制度后续改革,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税体制机制改革,金融改革创新。深圳户籍制度改革进行得如何?南都记者进行了调查。

  “2014年深圳真实的人口城市化水平只有18 .4%,2015也只有22%.”在专家看来,深圳户籍制度改革,走得还不够彻底,真实的城市化水平偏低。而向非户籍人口梯度赋权的居住证制度也因办理居住证的两个条件让不少深漂为难。

  受访专家建议,从控制人口数量转向优化实施人力资本战略,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流转制度,培育高水平人才有效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本上即为人口政策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税制改革和教育改革的结合。

  走访

  要满足两个条件

  深漂表示难办理

  从率先推行积分入户破冰户籍制度,到用居住证制度向非户籍人口梯度赋权,再到启动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深圳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一直领跑全国,并为全国输送不少经验。然而,在新的户籍制度改革任务之下,仍然存在着政府对市民化巨额成本的忧虑,非户籍人口在城市公共服务方面仍然受到“二等公民”的待遇。深圳的户籍制度改革,走得还不够彻底。

  去年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虽说是居住证,但其关乎的却不只有居住问题,持证人可享有9大权益及其它限定权益,其中申领驾驶证、申办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开具居住证明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

  然而,《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施行到现在已经半年了,条例规定的办理居住证的两个条件却让不少深漂为难:在特区有合法稳定的居所,以及在特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这两个条件要求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连续居住满12个月、在特区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这让不少非户籍居民感叹,深漂多年,却连居住证都没有资格办。

  杜女士来深圳8年,最近丈夫想把名下一辆小车过户给她,却发现没有居住证根本无法办理过户。除了没在深圳缴纳社保满一年之外,“有合法稳定的居所”这一条件也令她颇为头疼。此前杜女士租住在小区房长达4年,并进行了居住登记备案,然而,在搬离之时,其居住记录被前房东清除。按居委会的说法,目前她属于没有居住记录,并且在深圳缴纳社保未满1年的人。

  类似的个案并不少见。此前,据媒体报道,有深圳市民因为居住证失效遭遇摇到车牌却无法上牌的窘境。很多在深圳工作多年的人,把父母接到深圳居住,这些老人也办

  不了居住证。这意味着,他们都被排除在居住证所附带的权益之外。

  详解

  按权责对等原则

  进行“梯度赋权”

  关于申办第二代居住证要满足的两个条件,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刘筱认为,权利是与义务对等的,深圳现在处于劳动移民阶段,外来人口众多,然而,城市资源有限,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而居住证持有者凭此可享有相应的权益,因此,对申办居住证应设立一定的门槛。

  的确,各地基本都将居住、就业和缴纳社会保险作为申领居住证的准入条件,但在具体要求上存在一定差异。比如深圳和上海均要求流动人口应同时满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两项条件,其申领条件明显要高于其他地区,而且深圳市要求的时限更高。不过,在居住证转为常住户口政策方面,相较上海而言,深圳市实行的积分入户制相对宽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韩俊曾在其撰文中提到,从广东等地经验看,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则需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按照权利义务对等、梯度赋予权利的原则,逐步解决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打破城乡分隔二元结构创造条件。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政策与政府绩效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王梅认为,这种梯度赋权,是基于城市公共服务供给资源的有限性,在居住证管理前提下,兼顾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与需求,构建公共服务领域的积分管理制度,不同的积分区间享受不同类型的服务待遇,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建立梯度分布的公共服务待遇享受机制,增强公平性。这样的话,城市常住的非户籍人口也可以分档次,在当地享受不同层级的公共服务。

  建议

  深圳应最先实行

  均等的公共服务

  相比之下,在常住居民享受市民待遇的问题上,原深圳体改委主任徐景安的观点则要激进得多。他认为,归结起来,非户籍人口不能拥有户籍人口享有的社会保障、公共福利等公共服务,他们除了出卖劳力以外,没有一个公民应有的平等权利。在承受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夫妻分居等各种痛苦后,随着劳动能力的丧失,被迫回到久离的家乡。徐景安还指出,深圳的户籍政策导致了深圳并不合理的人口结构,“G D P是1800万总人口创造的,财政收入是所有纳税人贡献的,但公共服务只向332 .21万户籍居民提供,这公平吗”?

  “在城市工作,而不能入户,享受不了城市居民的权利,主动或被迫返乡,一方面造成城市用工的短缺,另一方面加剧农村人口的过剩。”与政府对市民化巨额成本的忧虑相反,徐景安更看重城市化对内需的拉动。“一个农民工入户,意味着享受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这就要增加住房、幼儿园、学校、医院以及公共设施,拉动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农民工成家立业,随迁配偶、父母、子女,必然扩大消费需求,同时减少农村人口,为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创造条件。中国的实体经济和过剩产能就能盘活,成为中国经济强大的支撑点”。

  “中央2014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这个文件的最大进步是改变了入户的条件,以特大城市入户为例,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徐景安指出,这与《深圳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以学历、技能、收入为入户主要分值不同,考虑了农民工的实际情况。

  “深圳应该为中国示范什么?”对于这一问题,徐景安希望,深圳应最先建成覆盖全民的平等的福利社会,最先实行均等的公共服务。“一句话,最先成为最具幸福感的城市”。

  统计上的城市化水平为59.8%

  (数据由受访专家提供)

  ●2014年深圳常住人口1077 .8 9万,其中户籍人口为332 .21万人,非户籍人口745 .68万人,户籍人口仅为常住人口的30 .8%

  深圳非户籍常住人口加暂住及未办证的,称之为流动人口,达1500万

  总人口约1800万

  ●深圳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即统计上的人口城市化水平为59 .8%

  而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即真实的人口城市化水平只有18 .4%

  按照深圳十二五规划,2015年户籍人口达到400万人,人口城市化水平也只有22%

[编辑:吴家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