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

13.08.2016  09:14

  8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中级法院院长会议,部署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工作。湖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出席并讲话。

  康为民强调,全省法院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最新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最大限度凝聚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等改革的强大合力。全省各级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抓谋划、抓部署、抓督察、抓落实,要正确处理推进改革与执法办案的关系,主动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参与、帮助和支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改革任务的统筹指导,密切跟踪改革情况,及时报告改革遇到的问题。要将改革推进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广大干警的改革主体地位,加大对改革精神的正面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同时,湖南省高院将设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法官入额实行考核与考试相结合,以考核为主。考试主要测试运用法律基本理论、法律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审判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主要涵盖德、能、勤、绩、廉等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此外,全省法院还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司法公开改革、裁判文书说理以及实行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湖南日报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曾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