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官员额制度改革 16日起启动首批入额遴选报名

13.08.2016  07:35

   星辰在线8月13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向曼琦 曾妍) 昨日下午,湖南省高院召开了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贯彻湖南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司法体制改革将正式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湖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作报告,动员部署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及相关改革工作。

  改革重点A

  法官员额制度改革

  1法官如何入额?

  实行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自愿报名。

  考核突出对专业素质、司法能力、办案业绩、从业经历、职业操守的考核,不搞论资排辈或迁就照顾。院领导进入法官员额应当按照统一的法官选任标准和遴选程序进行,确定合理的办案数量区间。

  8月16日起,各级法院即可启动首批法官入额遴选报名工作。首批入额将在10月底完成。

  考试为笔试(闭卷),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运用法律基本理论、法律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审判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测试入额人员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

  2如何确定法官员额比例?

  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湖南实际,我省将扩大法官员额基数,提高法官员额比例,即地方编制和中央政法编制一道纳入员额比例基数,将全省法官员额比例由39%提高到42%。首批入额法官将控制在39%,预留3%补录。

  省法院将以市(州)为单位,根据编制总数、案件数量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分配至各市(州)法院的法官员额。

  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将按1∶1∶1比例进行配置逐步落实到位。

  3法官工资怎么改?

   中央明确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工资水平调整为“三种人员、两种待遇”,调整之后三类人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均有提升。员额内法官工资将分为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三部分。法官增资通过提高基本工资和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实现。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增资通过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实现。

  今年10月底前,省高院将研究制定全省法院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落实的工作方案,让干警吃上“定心丸”,要确保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尤其是办案数量多、质量高的人员成为最大受益者,早日享受改革红利。

  改革重点B

  司法责任制改革

  1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突出法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合理组织审判组织团队,打造法官专业化、案件类型化审理模式。各级法院院长、庭长要带头审理重大 疑难复杂案件。要建立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改革裁判文书审签模式,强化合议庭的办案职责,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裁判标准的统一和案件质效的提升。

  2明确司法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探索制定完善法官权力清单,明确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和法官在办案工作中的职责权限。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规律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

  3法官业绩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全面、科学评价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并实现业绩评价与员额退出机制、惩戒机制、激励机制的有效衔接。正确理解司法责任的认定,坚持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问责与免责相结合的原则。

  4落实依法履职保护机制

  《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法定职责或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要全面、及时、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