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竣工验收备案就能交房?

17.11.2014  12:13

  


自10月28日天元·涉外景园交房以来,业主维权不断

  


10月30日,市质监站向项目发出的关于停止交房的公函

  


B7栋一业主卧室墙角渗水严重

  10月28日,彭女士根据合同约定,前往天元·涉外景园B区收房,但是开发商提供不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拒绝收房,开发商以合同未约定为由,不承认延期交房。不仅如此,业主在收房过程中还发现,部分新房已出现地面开裂、墙面渗水等问题。经调查,记者发现,天元·涉外景园正在交付的新房除了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外,在10月28日交房前并没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下进行竣工验收。

  业主:无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地面开裂

  过去一周,彭女士和数十名业主多次在天元·涉外景园售楼部为自己维权。彭女士说,她是今年3月份在天元·涉外景园购买的商品房,合同约定的最晚交房日期是2014年10月28日。然而开发商通知收房时,他发现交房资料中,只有《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却没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到房子里一看,问题很多。”彭女士说,地面有裂缝,墙面渗水。11月12日下午,记者走进7栋501室,北侧卧室内墙角有一片积水。该房间的隔壁,水渍同样清晰可见。而在7栋3208室,地面、墙面有近十条裂缝,最宽的地方有2~3毫米。

  7栋3楼业主姚女士的房子问题更为突出。为了证实墙面质量差,她用一个铁铲朝墙顶轻轻拍打,一块块水泥应声而落。更为令她气愤的是,新房阳台被一个景观建筑拦住了光线,白天不开灯,屋内一片漆黑。

  开发商:有五方验收合格证明即可交房

  11月12日下午5时30分许,记者与业主代表见到了湖南天元美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总监晏建军。他表示根据他们的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时无需提供“一表”,只需要有五方验收合格证明即可。这五方分别是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他说:“房屋整改事项,根据问题的大小多少,由工程维修人员负责维修,由物业部客服人员检查合格后再次通知业主验房,维修整改力争在12月4日全部完成。”

  为什么没有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不是房屋质量有问题?一直没有正面回答问题的晏建军,最终道出了实情。“我们的验收还缺教育主管部门的一个章。”晏建军边说边拿出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但是记者注意到,部分文件是11月份出具的,并非10月28日交房之前。

  质监站:10月28日交房时未进行竣工验收

  “10月28日交房时,天元·涉外景园B2-B7栋并没有通过竣工验收。”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天元·涉外景园虽然有五方验收,但是没有在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下进行,因此当时的五方验收是无效的。

  正因如此,10月30日,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向湖南天元美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关于要求停止违法交付使用,尽快办理竣工验收的函》。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负责人说,天元·涉外景园已于上周补办了五方验收,但是尚未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一位资深地产人士说,商品房只有通过五方验收与联合验收后,开发商才能去申请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据了解,开发商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表”,是需要向备案部门提供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多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房屋是否合法的标志,如果房屋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那么房产证也无法办理。

  律师说法:收房要看“两书一表”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收房要看“两书一表”,分别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同时,很多市民在购买商品房签合同时,可能都听过这样一句话,“放心签吧,这是制式合同”。很多人不仔细研究合同的内容,就匆匆在合同上签名、盖章。事实上,虽是制式合同,大部分内容都一样,但每个开发商自行约定的内容都不一样。

  根据相关法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是否经过验收或者验收是否合格的标志,就在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编辑:吴家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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