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召开第四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 我省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23.11.2017  18:08

  水利部第四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于11月23日召开,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主持会议。水利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建管司通报了各地河长制工作的进展情况;部信息中心通报了各地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的情况; 江苏、浙江、湖南、青海、河北等5省作交流发言;周学文讲话,他对各地的工作方案出台情况、河长设立情况、河长巡河情况、河长办公室设置情况、制度建设情况、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表示充分肯定,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主动担当,真抓实干,将河长制落地生根;各地要做好年度总结工作,查找问题不足,提炼好做法好经验,因地制宜地提出新一年工作的打算。

 

  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詹晓安在湖南分会场参会并作典型发言,副厅长易放辉、厅巡视员王跃生参加会议。省河长办、厅办公室、河湖中心、洞工局、水资源处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詹晓安指出,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多次研究部署、调度督促。5位省级河长先后开展12次巡河,现场督办各级河长聚焦河湖保护治理问题。“湖南省第1号总河长令”发出后,市县乡级河长累计巡河次数达25.83万人次。今年1~10月,全省地表水监测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0.7%,河湖水质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詹晓安强调,按照中央要求,我省出台了《河长会议制度》等制度,初步建成全省河长制制度体系。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流域实际探索建立更有针对性的制度体系。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洞庭湖区非法采砂问题,下发通知全面禁止全省自然保护区采砂,开展非法采砂集中整治,清理整顿采砂码头,全面强化河道采砂全过程监管。制定了2017年度工作要点,将21类重点任务明确细化到流域、到区域、到河段、到点到人,重点解决城镇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畜禽养殖、非法采砂、侵占河道、黑臭水体等环境突出问题。

 

  詹晓安表示,下阶段,我省在落实水利部“四个到位”的基础上,还要做到“八个到位”,即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工作经费到位、工作方案到位、公示牌到位、制度建设到位、河湖档案到位,并全力推进重点治理任务,完成“8+1”工作目标。

 

 

詹晓安作交流发言

 

 

会议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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