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检察院在县水利局挂牌成立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

13.12.2017  16:06

              

  湘检网讯(通讯员 陈文雅)12月12日,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正式成立,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全忠兼县河长办主任,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谭红平,县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文兼县河长办副主任等领导参加揭牌仪式。

  “我们设立派驻检察联络室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统一认识,形成合力,督促依法准确履职河道、水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也是为了落实两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河道、水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共同促进河道、水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谭红平介绍说。

  据悉,经双方共同商议,检察联络室由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派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共同开展检察联络室工作。联络室检察官采取“1+x”的工作时间,每周固定在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一天,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驻检察联络室工作时间。在工作职责方面,该院派驻检察联络室通过提出建议移送的检察意见,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提前介入、督促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督促依法履行职责、督促行政处罚执行、提起公益诉讼、业务咨询交流等方式对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监督。2017年以来,县检察院共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职责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

  “派驻检察官以茶陵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微信群为载体,加强双向交流,互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谭伟介绍说。此外,该院将加强机制建设,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列席会议机制、联合调查和督办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宣传普法机制五大机制,助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据悉,在行政机关设立检察联络室的做法并非第一次,除了县河长办,该院还在县环境保护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也设立了检察联络室并开展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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